一、上海有没代妈
1、上海准生证怎么领取?(网友经验)
2、打电话给户口所在地(自己或老公的都可以)街道负责建小卡的阿姨,她会问你怀孕多久了,因为”准生证”的有效期只有半年.然后她会给你一个社区卫生中心的电话号码。
3、电话联系社区卫生中心的医生,她会让你准备以下东东,都是原件:
4、双方单位”初婚初育”证明函
5、办理”准生证”的申请信,包括双方签名
6、将以上所有东东带到社区卫生中心,那里的医生会在申请信上敲两个章
7、将敲好章的申请信和其他所有东东带到区,找到专门负责计生的人,他会收走所有材料,只是将身份证和结婚证归还你,让你在一张白色纸头上签名收走,最后给你一张黄色的纸头,告诉你这就是上海版”准生证”!
8、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明确规定:
9、第二十五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,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:
10、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、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;
二、上海助孕服务咨询
1、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,影响劳动,生活不能自理的;
2、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;
3、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,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;
4、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;
5、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,无兄弟,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,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。
6、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:
7、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,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;
8、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,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;
9、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,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;
10、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,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、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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